第142章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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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样子,我买媳妇儿的事已经传开了。

也是,这么大的事,肯定瞒不住。

我妈上来帮我拿行李,看见我额头上的伤便问怎么回事。

我随口说了句不小心碰的,她也没怀疑,反正也不是什么严重的伤。

路过人群的时候,有人笑呵呵的问我会不会睡新娘子,被我妈一顿好骂,所有人都老实了起来。

真是的,一个个狗嘴里吐不出象牙,再怎么开玩笑也不能拿这种事来大庭广众的嚷嚷吧。

回到家后,我把一个信封拿出来给了我妈,这是嫂子特意取的十万块钱。

她说彩礼给了四十万,我妈手里肯定没多少钱了,这十万就拿来办酒席,给新娘子归置归置新房用。

我妈接过信封,又开始抹泪,不停的夸嫂子真是个好女人。

“你哥真是没福气啊。”妈抹了抹眼泪:“走,咱们给你哥上个坟去。”

“妈,你给我哥立坟了?”

“立了个衣冠冢,好让你哥能找到回家的路。”

听到这话,我眼眶瞬间就红了。

如果不是我哥,这样的好事哪里会轮的上我?

跟着我妈出了家门,直奔村后的山丘。

后山坡下有一个我们王家的祖坟,来到近前便看到一座新坟,还立着一块墓碑。

妈摆好吃的喝的,然后点上一根香烛:“小猛,给你哥上香!”

我点点头,从我妈带来的竹篮里掏出一把香,点燃后插在香炉里。

“小猛,你能有今天,都得感谢你哥,给你哥磕几个头。”

我毫不犹豫的跪了下去,连磕三个响头。

有些话,我不敢当我妈面说出来,只能在心里默默的给我哥道歉。

偷看嫂子的事,以及对嫂子有坏心思都让我心生愧疚。

我心中暗暗发誓,以后一定要替我哥照顾好嫂子。

磕完头,我妈便忍不住低声抽泣了起来。

“志文啊,你走的这么着急干什么呀!你怎么那么狠心,丢下你妈一个人!”

“你从小就那么优秀,长大了更是娶到钰慧这么好的媳妇,可是没想到……”

我妈的眼泪汹涌而落,我也止不住的哭了起来。

“志文,当妈的对不起你,妈为了能早点抱上孙子,竟然让小猛跟钰慧……”

“妈知道当初跟你提这件事的时候,你心里头痛,妈对不起你,妈给你认错了,你回来吧!”

“我的儿啊,你回来吧,妈知道错了……”

听到这里,我再也忍不住:“妈,我跟你说实话吧,我跟嫂子什么也没发生。”

“你说什么?”我妈瞪大了眼睛。

“我说,我跟嫂子什么也没发生,之前都是在演戏。”

“怪不得那么多次,你嫂子都没怀上。”

我妈苦笑了一声,随后似乎是松了口气的样子:“志文,听到了吗?你可以安息了,钰慧没有对不起你……”

“妈,嫂子跟我哥说了这件事,他早就知道了。”

我妈欣慰的笑了笑:“好好,钰慧做的对,是我太糊涂了!”

说完,我妈站了起来:“志文,你安心的去吧,以后妈会经常来看你的。”

回去的路上,我妈跟我说不要把给我哥立坟的事告诉嫂子。

我知道我妈想给嫂子留个念想,反正以后嫂子回来的机会不多,如果没人告诉,她也不会知道这件事。

走到大路上,我又想起了苏妍,忍不住问道:“妈,你上午说给我发苏妍的照片,我还没收到呢,她真的像嫂子吗?”

“像不像你嫂子不重要,重要的是姑娘人好,能生孩子就行了。”

听到这话,我心头一沉,我妈该不会是在框我吧?

之前打完电话说给我发照片,一直也没发,现在又给我这样模棱两可的回答,实在让人忍不住担忧。

“你说的她很漂亮,要是见了不漂亮,我可不娶!”

我妈听到这话,上来揪住我的耳朵:“就你这个臭小子,有人愿意嫁给你那都是咱们祖坟冒青烟了,你还挑挑拣拣,你有这个资格吗?”

我顿时咧着嘴喊疼,连忙求饶。

虽然嘴上松动了,可我心里却非常坚定。

如果是个丑八怪,我打死都不会同意这桩婚事。

甚至在回家的路上,我都构思好了一个逃婚的计划。

回家之后,我趁我妈去做饭的时候,偷偷拿了她的手机,准备找到苏妍的照片。

可是找了半天啥也没找到。

我顿时更加肯定,我妈是在忽悠我。

她只是为了把我骗回来,才那么说的。

本来我心里还对苏妍抱有一丝期待,可是现在却有点坐立难安。

在城里过惯了好日子,回到村里总觉得不习惯。

毕竟城里的生活丰富多彩,而且很方便。

我总算明白,那些在城里待时间长的人为什么不愿意回来了。

让一个人吃惯了面包喝惯了牛奶,你再让他回去啃窝头喝白粥,恐怕谁都做不到。

毕竟有一句话说的好,人往高处走,水往低处流。

回到家以后,我更是担心苏妍的长相,莫名有些烦躁。

晚饭之后,回了房间玩手机到很晚,却怎么也睡不着。

总是忍不住想起梅姐嫂子还有小雅她们,然后拿她们来跟未见面的媳妇做对比。

哪怕我这媳妇有嫂子一半姿色也好啊,就怕长的跟凤姐一样。

我妈抱孙子心切,根本不考虑我的感受,我可不能在这棵树上吊死,否则我后半辈子就毁了。

即便是我不结婚,我都可以享受到别人得不到的快乐,所以干嘛要委曲求全呢?

也不知道过了多久,想着想着就睡去了。

第二天我被老妈叫醒,外面已经是太阳高照。

“赶紧去洗个澡拾掇拾掇,人家苏妍马上就到了。”

老妈说完,把新衣服放下。

这新衣服是嫂子在城里给我买的名牌,光上衣就花了一千多,当时可给我心疼坏了。

拿着衣服到外面,洗了个干净,然后就换上了新衣服。

顿时就感觉自己帅过刘德华,当然我知道这是错觉。

在镜子里打量了一翻,我给了自己一个很中肯的评价,不帅也不丑,属于耐看类型。

特别是我在城里混迹了大半个月,了解了很多东西,人见识多了以后,这气质就会自然而然的发生改变。

所以身上多少也有了点城里人的气息,跟以前我那土包子的模样可是判若两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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